证券日报网讯 1月15日,诺德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将出售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简称“江苏联鑫”)70%的股权给江苏吉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吉岛”),交易对价为人民币7,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江苏吉岛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共人民币7,000万元,《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已满足,本次交易已完成交割。近日,江苏联鑫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苏联鑫30%的股权,江苏联鑫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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