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月13日,久日新材发布公告称,招商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派保荐代表人孙越先生、刘宪广先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法定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截至持续督导期届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招商证券将继续履行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现因刘宪广先生工作拟发生变动,不再适合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招商证券指派张丽文先生接替刘宪广先生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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