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月8日,达华智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发展与实际经营情况考虑,公司拟将持有参股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福米科技”)12.20%股权以人民币17,995万元(对应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7,995万元)转让给长鼎电子材料(绍兴)有限公司(简称“长鼎电子”),本次股权转让前,公司持有福米科技48.41%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其36.21%股权,福州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福州新投”)持有其46.51%股权,长鼎电子持有其12.20%股权,炎武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简称“炎武实业”)持有其5.08%股权,福米科技仍为公司参股公司。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已收到全额股权转让价款,标的资产已过户,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全部完成。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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