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2月19日晚间,重庆钢铁发布公告称,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编辑 丛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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