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1月26日晚间,金宏气体发布公告称,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金宏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风险提示: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38元/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金宏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宏转债”的收盘价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可转债持有人注意风险。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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