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1月14日晚间,铭利达发布公告称,国泰海通作为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人,原委派夏祺先生、冉洲舟先生担任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现因夏祺先生工作变动,不能继续担任公司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委派强强先生接替夏祺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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