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1月13日晚间,志特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86名激励对象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个人层面全额行权条件,公司应当注销前述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896,136份股票期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2日办理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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