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1月11日晚间,新化股份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5年1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过户登记确认书》。
(编辑 楚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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