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1月11日晚间,伟测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11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伟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已触发“伟测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伟测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伟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伟测转债”,且在未来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2日至2026年2月11日),如再次触及“伟测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2月12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伟测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伟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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