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1月11日晚间,三美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收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简称“长江保荐”)《关于更换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的函》。长江保荐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保荐代表人王海涛先生和章睿鹏先生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因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长江保荐继续对剩余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由于原保荐代表人王海涛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开展,长江保荐决定由保荐代表人武石峰先生接替其负责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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