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0月31日晚间,常青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签字保荐代表人的函》。光大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原委托马志鹏先生、成鑫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法定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鉴于公司正在开展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工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为马志鹏先生、钱林凯先生。为保证公司相关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光大证券决定委派钱林凯先生接替成鑫先生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编辑 姚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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