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中原环保10月31日发布公告,在公司回答调研者提问时表示,公司供热业务于每年的11月15日前收取取暖费,供暖期为每年的11月15至次年3月14日。根据收取的取暖费,在整个供暖季内进行分摊,即在每年的11月份、12月份及次年的1月份、2月份和3月份计入供暖收入。
(编辑 王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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