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0日晚间,浙江自然发布公告称,本次变更后,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鹏先生和胡楠栋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编辑 楚丽君)
[返回前页] [关闭本页]
>>>查看更多: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