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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燃气: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22日 23:40

证券日报网讯  8月22日晚间,成都燃气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每年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包含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授权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编辑 李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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