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鸿达兴业(现R鸿达1,原代码002002)发布公告称,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资产已被法院冻结/查封,资金严重短缺,应于2025年12月16日支付的“鸿达退债”可转债本息无法按期兑付。
鸿达兴业表示,鉴于公司未能按期兑付“鸿达退债”可转债本息,债券持有人可自行通过相关司法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公司将依据相关约定择机召集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公开信息显示,鸿达兴业于2024年3月18日被深交所摘牌。但“退市摘牌”并不能免去公司及其保荐机构的责任。
2025年6月27日,鸿达兴业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鸿达兴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擅自改变2019年募集资金用途;二、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应期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存在虚假记载;三、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及重大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2025年12月5日,第一创业全资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一创投行”)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在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一创投行拟被罚没近1700万元。
“鸿达兴业退市不影响投资者索赔。”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3年9月22日期间买入鸿达兴业股票,并在2023年9月2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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