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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责令改正

时间:2026年02月05日 19:00

证券之星消息,2月4日金健米业公开信息显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臻、吴飞、陈伟、马先明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2020年至2022年,你公司原子公司金健农产品(营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健营口公司)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及其关联方14笔贸易业务全部为空转循环贸易,无实物流转且缺乏商业实质,收入不应确认。2020年,金健营口公司与黑龙江省讷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辽宁鹏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4笔贸易业务实际为代客户竞拍国家临储粮或储备粮业务,相关风险均由客户承担,不应采取总额法确认收入。以上两个事项共导致公司2020年至2022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22,761.39万元、26,556.59万元、9,295.60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3.98%、3.96%、1.45%;虚增营业成本分别为22,750.95万元、26,525.56万元、9,288.44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成本的3.99%、3.95%、1.43%;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0.43万元、31.04万元、7.16万元,分别占当年利润总额的0.31%、-1.19%、-0.16%。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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