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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时间:2026年01月06日 19:00

证券之星消息,1月6日光韵达公开信息显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程飞、总裁曾三林、副总裁凌志云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5年1月24日,你公司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500万元至750万元。2025年3月14日,你公司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预计净利润修正为-2,500万元至-3,750万元。2025年3月25日,你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净利润为-2,736.66万元。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函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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