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专业代理股民索赔案件。
2024年5月11日,华铁股份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认定,华铁股份因开展虚假贸易2020、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针对此次处罚提起的索赔案件,法院已作出二审判决,华铁股份需赔偿股民部分损失。
若您在2019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华铁股份股票,便符合索赔条件,在2026年4月28日前可起诉索赔。
最终能否获赔以人民法院判决为准。
注:此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暂无评论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