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3月4日晚间,宁水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3月3日、3月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编辑 任世碧)
注:此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证券日报网讯 3月4日晚间,宁水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3月3日、3月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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