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其年度津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刘二飞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刘二飞先生申请辞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刘二飞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刘二飞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刘二飞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独立董事改选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二飞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刘二飞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刘二飞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增补独立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张珍华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张珍华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补选张珍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珍华女士尚未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材料,其承诺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张珍华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张珍华,女,中国国籍,1982出生,复旦大学会计系学士,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5年8月至2008年11月,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审计助理经理;2011年6月至2013年3月,任中信银行国际结构融资部经理;2013年9月至2017年1月,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香港)并购及交易服务部高级经理;2017年2月至2020年3月,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项目主管;2020年6月至2024年6月,任天风天睿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7月至今,任上海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投委会秘书、投资事务主管,上海美丽境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珍华女士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第3.2.2条所列情形;同时,未持有公司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