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威股份公告,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扬州产发集团”)通过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增持亚威股份9972.69万股股票,占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5.35%(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影响,持有表决权比例为15.50%)。结合《合作框架协议》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改选的约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扬州产发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扬州市国资委。扬州产发集团承诺在取得亚威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之后的18个月内不转让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亚威股份的股份。扬州产发集团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如果后续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扬州产发集团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