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1月9日晚间,维信诺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发行股份数量419,036,598股计算,合肥建曙拥有的公司表决权合计将超过30%,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根据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编辑 王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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