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2024年日上公司在上海机场两场的销售额60亿为计算,新协议下运营商需给机场缴纳20亿(旧合同为12.12亿),新协议下综合实际扣点率为33.3%,这种情况下运营商是亏损的,所以这个销售额无法覆盖运营商成本。
2、假设2026年两场免税销售额上升至100亿规模,则免税商新协议下需给机场缴纳28亿租金,实际扣点率为29%,这种情况下免税商仅有1%利润,接近盈亏边缘。
3、假设恢复至2019年上海机场两场销售额160亿规模,则免税商新协议下需给机场缴纳40亿租金,实际综合扣点率为25%,该扣点率已和仁川机场综合扣点率相接近,这种情况下免税商利润率得到恢复,但是未达到2024年旧合同的利润率。
4、假设两场销售额达到300亿规模,则免税商需要支付67亿租金,综合扣点率下降至22.3%,该规模下,免税商利润率已恢复至2024年旧合同下免税商商利润率。
有基于此,免税商盈亏平衡点大约在100亿规模,恢复至旧合同利润率约300亿规模。该方案下有利于免税商做大规模提升口岸资源倾斜度。
最大的阳谋是:在销量超过临界值后,对于免税商来说在口岸的成本会下降到自建免税商城之下,也就是说整体口岸运营成本超过一定销量后会低于免税商自建商城的成本,这点也是吸引免税商愿意把更多的资源投向口岸来冲销量的千古阳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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