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702证券简称:盛科通信公告编号:
2025-037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因此,公司对董事会成员结构进行调整。公司于2025年12月
日收到董事SUNJIANYONG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作出决议,选举SUNJIANYONG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具体职务(如适用)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SUNJIANYONG非独立董事2025年12月10日2027年8月7日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是(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SUNJIANYONG先生的离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SUNJIANYONG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苏州君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CentecNetworks,Inc.、嘉兴涌弘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涌弘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涌弘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涌弘肆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059.7932万股的公司股份,辞职后SUNJIANYONG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以及履行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公开承诺。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SUNJIANYONG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现任3名独立董事、5名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SUNJIANYONG先生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SUNJIANYONG先生,1970年
月出生,美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本科毕业于清华大学电机系/经管系、研究生毕业于美国德克萨斯州A&M大学电机系。1996年至1997年,任美国ForeSystems公司硬件工程师;1998年至2001年,任美国思科高级工程师;2001年至2004年,任美国GREENFIELD网络技术公司总监;2005年创办盛科有限,2005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SUNJIANYONG先生通过苏州君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CentecNetworks,Inc.、嘉兴涌弘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涌弘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涌弘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涌弘肆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059.7932万股的公司股份;2004年
月起至今,实际控制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CentecNetworks,Inc.并担任董事;2017年5月起至今,实际控制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苏州君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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