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佳华(03991) 长虹佳华私有化梳理(12月12日)
1、不谈政治、套利为主,宁愿错过、绝不亏损。无风险捡漏及风险性概率套利,不断寻找,相对小钱、短期。
2、9月22日,计划安排,1.223港元(7.09亿港元)要约5.80亿股(39.87%)。
3、不得提高计划代价价格。
4、拟外部债务融资及/或内部财务资源支付。
5、普通股14.55亿股,优先股11.16亿股(安健持有)、转换价1.00港元(可调整);四川长虹(长虹香港及安健)持有60.13%,不可撤回承诺无利害关系股东10.35%(祝先生7.92%、赵先生0.05%、苏女士2.38%),其他无利害关系股东29.52%。
6、长虹集团(绵阳国资委90%、四川财政厅10%),虹图投资(长虹集团100%),四川长虹为长虹集团附属公司、持有23.22%(单一最大股东)并对董事会大多数成员之组成实际拥有控制权。
7、先决条件(截止26年9月20日):(a)绵阳国资委;(b)四川发改委;(c)四川商务厅;(d)外管局,或其地方主管部门,视情况而定。
8、10月3日,委任新百利为独立财务顾问。
9、10月13日,延迟寄发计划文件至先决条件达成后7天内或26年9月27日前;一直并将继续为尽快达成先决条件而努力,已向绵阳国资委提交申请、正处于审核阶段。
10、11月13日,已向四川发改委及商务厅提出必要申请。
11、12月12日,已采取措施,仍未达成。
12、先决条件预期约两至五个月内达成。
13、条件:(a)法院会议,计划股东即无利害关系股东至少75%批准、反对不多于全部10%;(b)股东特别大会,普通股股东不少于四分之三通过特别决议案、过半数通过普通决议案;(c)法院批准及注册处登记;(d)及(e);(f)至(i),可豁免。
14、11月12日1.12港元、折价9.0%,法院会议无利害关系股东反对还是有可能多于全部10%(3.99%)、跌至0.80港元(-29%),大半年时间。
15、个人操作,仓位23%、太重,先决条件达成时或股价上涨后减仓以及清仓。
个人记录及学习。请勿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