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合作异常:
虞丕杰2008年以注册资本200万的私营企业“华尚矿业”,与注册资本34亿的国企新钢集团合资成立“新钢矿业”(华尚持股49%)。2009-2013年,新钢矿业向新钢股份供货总额达15.58亿元,远超同期国企嫡系铁厂“乌石山铁矿”的5.11亿元。
资金与税务疑点:
2010年新钢股份向新钢矿业预付2.1亿元货款,超过当年实际供货额(1.89亿元)。
新钢矿业2013年营收6.2亿元,纳税仅209万元,税负率0.34%,显著低于同行业约19%的平均水平。
高利贷争议:
裁判文书显示,虞丕杰2012年向个人出借3780万元,约定年利率42%(复利达51.11%),远超法定24%上限,法院最终按24%判决本息。#虞书欣 老潘财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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