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t立方;
2、民企;
3、2020.11.5监管函: 经查,你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多计营业收入 3,835.15 万元,扣除成本 影响后对归母净利润的影响为-43.53 万元,分别占更正前原披露金额的 33.32%、 -1.02%。
2024.3.21监管函: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你公司部分业务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第 14 号-收入》相关规定,影响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违反《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4、2024.4.27会计更正: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部 分硬件贸易业务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收入条件,公司对该部分收入的会计核算 方法更正为“净额法”,相应调减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442.48 万元,调减 2021 年 度营业成本 442.48 万元,不影响利润指标,2022 年度营业收入 19,571.62 万元, 占 2022 年度总收入的 32.45%,调减 2022 年度营业成本 19,571.62 万元,不影响利润指标。
2025.4.29会计更正: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及时进行相关整改,结合自查情况及审慎考虑,并经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部分硬件贸易 业务收入的会计核算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相应调减 2021 年度营 业收入 2,101.84 万元,占 2021 年度总收入的 3.79%,调减 2021 年度营业成本 2,101.84 万元,不影响利润指标。
5、2025.4.29立案:不涉及退市字样;2025.11.4、2025.11.19、2025.11.21立案调查进展涉及退市描述。
注:此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