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2025 年 5 月 14 日,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在收购上海鏊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过程中,《交易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2016 - 2018 年,上海鏊投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致使联创股份相关报告数据不实。2017 - 2019 年,因上海鏊投财务造假,联创股份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也存在虚假记载 。
依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ST 联创索赔条件如下:2017年9月29日至2022年11月20日之间买入300343联创股份,且在2022年11月2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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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本案索赔时效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截止,时间紧迫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交易明细(需券商盖章)、联系方式等材料,速联系谢保平律师团队(18959129626)维权,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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