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2月26日,澄星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2月24日、2月25日和2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编辑 丛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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