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远信科(920961)_公司公告_创远信科:2025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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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远信科:2025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02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 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 年12 月19 日, 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 号华联时代大厦A 幢601 室,首席合伙人为高峰,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余强。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合伙人人数117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68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8 人。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5 家,涉及的行业包括电气机械及 器材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以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2024 年审计与本公司同 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8 家。

(二)风险承担水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 事诉讼。

(三)执业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7 次、自律 监管措施8 次和纪律处分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2 次。

(四)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五)聘任程序

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 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机

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与公司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严格 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结合相关规定要 求,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对公司2025 年 度财务报表和2025 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 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 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 年12 月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对公司非经营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出具了专项报 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 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 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 项、审计报告类型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提升了 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 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 立性足以胜任,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 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报告客观、公正、公允。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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