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5-150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
(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年12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5年12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15:00—2025年12月26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
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
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普通股 | 920961 | 创远信科 | 2025年12月22日 |
2.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上海市松江区恒麒路139弄1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海市松江区恒麒路139弄1号楼议案编号
| 议案编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普通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 √ |
| 2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 |
|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
| 2.01 |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 √ |
| 2.02 |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行对象 | √ |
| 2.03 |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 |
| 2.04 |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 √ |
| 2.05 |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行数量 | √ |
| 2.06 |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锁定期安排 | √ |
| 2.07 |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过渡期损益安排 | √ |
| 2.08 |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2.09 |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 |
| 2.10 |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减值测试补偿 | √ |
| 2.11 |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超额业绩奖励 | √ |
| 2.12 | 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 √ |
| 2.13 | 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发行对象 | √ |
| 2.14 | 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 | √ |
| 2.15 | 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 √ |
| 2.16 | 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锁定期安排 | √ |
| 2.17 | 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 |
| 2.18 | 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3 | 关于《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4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 √ |
|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与预案差异情况对比说明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
| 6 |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 √ |
| 7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 √ |
| 8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9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 √ |
| 1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11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12 | 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 | √ |
| 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 ||
| 13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议案 | √ |
| 14 |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 |
| 15 |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 √ |
| 16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 √ |
| 17 |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 √ |
| 18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 | √ |
| 19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 20 | 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 21 |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 √ |
| 22 |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 |
| 23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24 |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本次发行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 √ |
| 25 | 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26 |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27 |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28 | 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议案1至议案25);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议案1至议案25和议案27、议案28);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议案1至议案25和议案27、议案28)需回避表决股东为(上海创远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冯跃军、吉红霞、王小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3日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恒麒路139弄1号楼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王小磊
电话:021-64326888-210传真:021-64326777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恒麒路139弄1号楼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 议案编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如适用)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
| 2.01 |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 |||
| 2.02 |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行对象 | |||
| 2.03 |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
| 2.04 |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 |||
| 2.05 |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 | |||
| 方案-发行数量 | ||||
| 2.06 |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锁定期安排 | |||
| 2.07 |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过渡期损益安排 | |||
| 2.08 |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2.09 |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
| 2.10 |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减值测试补偿 | |||
| 2.11 |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超额业绩奖励 | |||
| 2.12 | 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 |||
| 2.13 | 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发行对象 | |||
| 2.14 | 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 | |||
| 2.15 | 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 |||
| 2.16 | 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锁定期安排 | |||
| 2.17 | 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
| 2.18 | 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3 | 关于《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 |
| 其摘要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与预案差异情况对比说明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 |||
| 7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 |||
| 8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9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 |||
| 1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11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12 | 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 |||
| 13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议案 | |||
| 14 |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 |
| 产情况的议案 | ||||
| 15 |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 |||
| 16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 |||
| 17 |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 |||
| 18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 | |||
| 19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20 | 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21 |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 |||
| 22 |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
| 23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24 |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本次发行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 |||
| 25 | 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26 |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27 |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28 | 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
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