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57 证券简称:汉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6年发生金额 | (2025)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
|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产品 | 5,000,000 | 969,026.54 | 根据公司2026年业务发展需要,对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预计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
|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 其他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 | 46,000 | 4,587.16 | 2025年实际为两个月租赁租金 |
| 合计 | - | 5,046,000 | 973,613.70 | - |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等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述辉持股25%的企业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交易内容:公司向关联方宏材新材料(东莞)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预计发生金额(不含税)不超过500.00万元, 同时向关联方出租场地,预计发生金额(不含税)不超过4万元。
2、关联方名称:东莞市汉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头中兴路223号之一2号楼203室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周述辉注册资本:501.00万元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关联关系:一致行动人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交易内容:公司向关联方东莞市汉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租办公场地,预计发生金额(不含税)不超过6,000.00元。
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周述辉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确定。
(二) 定价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确定。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因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2026年度拟向关联方宏材新材料(东莞)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出租场地,交易金额不超过504.00万元,拟向东莞市汉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租场地,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00元,最终明细金额及交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及销售订单为准。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因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2026年度拟向关联方宏材新材料(东莞)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出租场地,交易金额不超过504.00万元,拟向东莞市汉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租场地,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00元,最终明细金额及交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及销售订单为准。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业务发展正常所需,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互利双赢、平等互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正常经营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 保荐机构意见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业务发展正常所需,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互利双赢、平等互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正常经营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东莞证券认为:汉维科技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
七、 备查文件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记录》;
(三)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