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鼎邦(920931)_公司公告_无锡鼎邦: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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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7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仁良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5,163,3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0,10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王仁良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5,163,30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0《关于预计2026年9100100%00%00%

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韩阳、张涵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中所载明的议案相符,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关于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2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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