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宇精工(920906)_公司公告_舜宇精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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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13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4 月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4 月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倪文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章程的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 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现选举倪文 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2)。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现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审计委员会:周栋(主任委员)、黄加宁、倪文军;

2、提名委员会:刘文斌(主任委员)、黄加宁、倪文军;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加宁(主任委员)、周栋、贺宗贵;

4、战略委员会:倪文军(主任委员)、贺宗贵、刘文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拟聘任贺宗贵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

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提名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拟聘任范依清

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

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提名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拟聘任董云先 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 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提名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拟聘任张映丽 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拟聘任高越先 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2)。

三、备查文件

(一)、《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

(三)、《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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