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906 证券简称:舜宇精工 公告编号:2025-074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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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3.1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内容:
(一)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二)该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三)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四)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第三十一条 公司和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对选聘、应聘、评审、受聘文件和相关决策资料应当妥善归档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文件资料的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 10 年。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