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宇精工(920906)_公司公告_舜宇精工: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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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宇精工: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31906 证券简称:舜宇精工 公告编号:2025-077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3.14:《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会重新进行选举表决,并按上述操作细则决定当选的董事;

(二)经股东会三轮重新选举仍不能选出当选董事的,致使当选董事人数无法达到法定《公司章程》规定最低董事人数的,则原任董事事不能离任,原董事会应在 10 日内召开会议,重新推荐缺额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选举。其他董事已经当选的选举结果仍然有效,但任期应推迟至缺额董事选举产生后方可就任。第十七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前,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负责对本细则进行解释说明,以保证股东正确投票。第十八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规定相抵触,需立即对本细则进行修订,并报请股东会审议批准。第十九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内”、“前”含本数;“过”、“低于”、“多于”、“超过”不含本数。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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