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科技(920895)_公司公告_花溪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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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05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孟家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78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788,6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讷、黄林杰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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