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670 证券简称:恒进感应 公告编号:2025-110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公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6月13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17,000,000股,发行方式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2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12,519,151.00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序号
|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 1 | 感应热处理设备制造项目(一期) | 湖北恒进数控装备有限公司 | 162,000,000.00 | 12,656,593.48 | 7.81% |
| 2 | 研发中心项目 |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 77,850,000.00 | 7,426,764.46 | 9.54%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 72,669,151.00 | 73,514,617.31 | 101.16% |
| 合计 | - | - | 312,519,151.00 | 93,597,975.25 | - |
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中包括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收益。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分别存放于3个募集资金专户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专户账号 | 金额(元) |
|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营业部 | 719900316210333 | 49,871,740.13 |
|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东风大道支行 | 17226601040008933 | 1,829,697.93 |
| 湖北恒进数控装备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营业部 | 719900393410515 | 2,466,665.69 |
|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646122 | 105,150,254.79 |
|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701000855 | 72,000,000.00 |
| 合计 | - | - | 231,318,358.54 |
注1: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应结余募集资金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累计利息收入及累计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合计数-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312,519,151.00元+12,395,579.02元-93,597,975.25元=231,316,754,77元;
注2:上述应结余募集资金金额231,316,754,77元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金额231,318,358.54元相差1,603.77元,系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免予收取的证券登记费。
三、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 延期原因
(二) 延期后的计划
使用。“研发中心项目”主要延期原因如下:
1、该募投项目原计划设立在武汉,拟在武汉购置写字楼建设研发中心,增强对高端技术人才的吸引力。后公司经过多方考察,结合宏观经济情况、房地产市场变化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公司决定审慎选址和购买办公场所,导致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原规划中的相关研发工作因研发场所不足而研发进度较慢,从而对该募投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产生了一定影响。
2、为加快“研发中心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提高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市场与经济环境状况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经综合考虑并谨慎评估后,选择增加该项目的实施地点,以解决公司面临的因研发场所不足导致无法全面开展原规划中研发相关工作的问题。关于该次增加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新增加的两处实施点需要进行场地装修、配置研发设备、招募研发人员等以满足“研发中心项目”的规划需求,从而得以加快该项目的全面实施。因此,上述相关准备工作也一定程度影响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3、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项目”规划的6个研发课题尚未完成研发,主要是因行业发展趋势、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及技术工艺等不断变化,为确保公司研发成果契合市场发展趋势、新产品符合客户预期且能够有利于公司巩固和加强已有的竞争优势,公司对上述研发课题的实施方案进行必要升级、优化,一定程度影响了研发课题的整体进展。
上述原因影响了公司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项目”原使用计划的正常推进。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项目”的实际开展情况,为保证该项目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在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规划建设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项目”的实际开展情况,为保证该项目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在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规划建设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恒进感应 | 不适用 | 2028年12月31日 |
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研发中心项目”的场地租赁与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人员招募与培训等,并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进行投入。
(三) 保障后续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研发中心项目”的场地租赁与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人员招募与培训等,并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进行投入。
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的协同及统筹调度,积极有序推进该项目后续的实施,根据上述调整后该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计划及实施具体进度投入募集资金,严格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该项目除延期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变更实施地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情况外,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对该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同时持续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四、 决策程序
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的协同及统筹调度,积极有序推进该项目后续的实施,根据上述调整后该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计划及实施具体进度投入募集资金,严格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专项意见说明
六、 备查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事项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恒进感应本次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一)《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