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公告
一、 合作投资概述
(一) 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能力及资源优势,深化公司产业布局,推进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浩淼科技”)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上海中平国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平资本”)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安徽中平国珑智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最终名称以市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投资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4537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比6.612%。公司不对其他投资人承担保底收益、退出担保等或有义务。合伙人分三期现金出资(分别为认缴出资总额的30%、30%、40%)。
本投资基金为非专项投资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智能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他行业。
投资基金投资范围如下: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符合本基金投资方向和领域的未上市企业股权、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战略配售等适用法律允许的方式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以及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且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资产。
投资基金的投资限制如下:
除另有约定外,本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或超出以下投资限制,并且不得违
(二) 是否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投资不使用募集资金。
(三)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金额3,000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经审计总资产的3.67%,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50%,故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 决策与审议程序
二、 主要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 主要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 合伙企业
名称:安徽省人工智能主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8PWB498C合伙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华安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方威)注册资本:60亿元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99号A3楼103室成立日期:2023年1月4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上海中平国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MA1G06LE8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王开国控股股东:宁波仲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开国成立日期:2016年6月17日注册资本:13,265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1405-A室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名称:肥西县运河产业基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3MA8NU7216P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杨志明控股股东:肥西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肥西县财政局(肥西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日期:2022年3月18日注册资本:100亿元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锦绣大道316号经开区管委会大楼30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名称: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149223333G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吴应宏
控股股东:吴应宏、朱慧娟实际控制人:吴应宏、朱慧娟成立日期:1988年9月2日注册资本:237,955,857元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油路18号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咨询;机械产品加工、制造与销售;土地、房屋、设备租赁;仓储(除危险品)服务;股权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物业管理;光伏发电、电力销售;钢材加工、销售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名称:上海乾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XAQ76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朱家凤控股股东:高雅萍实际控制人:高雅萍成立日期:2016年4月1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耀洲路741号4幢588室(上海新村经济小区)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倪修伦国籍:中国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安徽东强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姓名:余虎国籍:中国目前的职业和职务:安徽省联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 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 |||||||||
| 序号 | 投资方名称 | 身份类型 |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 本次合作前持股/出资 | 本次合作后持股/出资 | ||||
| 比例(%) | 比例(%) | ||||
| 1 | 上海中平国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普 通合伙人/执行 事务合伙人 | 453.7 | - | 1 |
| 2 | 安徽省人工智能主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1,342.30 | - | 25 |
| 3 | 肥西县运河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9,074 | - | 20 |
| 4 |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 | 22.041 |
| 5 |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3,000 | - | 6.612 |
| 6 | 倪修伦 | 有限合伙人 | 5,000 | - | 11.02 |
| 7 | 余虎 | 有限合伙人 | 1,000 | - | 2.204 |
| 8 | 上海乾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500 | - | 12.123 |
| 合计 | 45,370 | - | 100 | ||
注:上述各项内容最终以当地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一) 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注:上述各项内容最终以当地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1.管理及决策机制
基金由普通合伙人担任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投资、行政、日常运营进行管理。基金管理人组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就基金项目投资、退出相关事项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其中由基金管理人委派3名委员,安徽
(二) 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实缴出资日起至该合伙人收回该部分实缴出资额之日止;为免疑义,分期缴付或收回的,应当分段计算门槛收益;
(3)在上述第(2)项分配完成后,可分配收入仍有余额的,为超额收益,超额收益中的80%按照全体合伙人之间的相对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20%分配给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从任何投资项目中取得的现金或其它形式收入,除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上述分配方式在可分配收入形成后的九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分配。
1.投资策略
合伙企业对所约定的相关领域的投资额不得低于合伙企业投向全部投资组合公司投资总额的70%。本基金可以通过增资、并购以及其他适用法律允许的方式进行投资。
2.投资方向及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智能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他行业。
本基金主要投资范围为符合本基金投资方向和领域的未上市企业股权、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战略配售等适用法律允许的方式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以及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且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资产。
3.盈利模式
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等投资行为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实现基金的资本增值,为合伙人实现投资回报。
4.退出机制
本基金将采取多元化的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
(1)被投企业上市后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实现退出;
(2)通过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方式或股权转让方式实现退出;
(3)通过被投企业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方式实现退出;
(4)被投企业清算收回投资实现退出;
四、 合作投资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5)通过非现金方式分配退出;
(6)其他方式实现退出。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上述投资背景,公司是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33号》第七条,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因此公司不将投资基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及其投资管理优势,可以实现间接参与国家新兴战略项目,相关产业投资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本次投资是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作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合作投资的风险分析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上述投资背景,公司是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33号》第七条,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因此公司不将投资基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及其投资管理优势,可以实现间接参与国家新兴战略项目,相关产业投资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本次投资是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作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基金事项,目前尚需进行工商登记并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具有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公司本次参与的基金投资回报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
3.本次投资相关的投资运作还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环境、投资标的自身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甚至亏损等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投资实际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基金事项,目前尚需进行工商登记并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具有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公司本次参与的基金投资回报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
3.本次投资相关的投资运作还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环境、投资标的自身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甚至亏损等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投资实际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