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4 月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明光市嘉山大道80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3 月3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倪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 人。
董事倪军、徐亮、朱曙夏、韦邦国、李志军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 披露的《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 会议决议》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