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装备(920834)_公司公告_三维装备:承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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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装备:承诺管理制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831834 证券简称:三维装备 公告编号:2025-070

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之子议案2.06 修订<承诺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取的措施。第十二条 收购人成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时,如原实际控制人承诺的相关事项未履行完毕,相关承诺义务应予以履行或由收购人予以承接,相关事项应在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明确披露。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有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积极督促承诺人遵守承诺。承诺人违反承诺的,由中国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等监管措施,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有证据表明承诺人在作出承诺时已知承诺不可履行的,中国证监会将对承诺人依据《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相关问题查实后,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及整改前,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限制承诺人对其持有或者实际支配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第四章 附 则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的有关条款与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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