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9《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9《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管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