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781 证券简称:瑞奇智造 公告编号:2025-067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4.09:《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4.09:《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