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公告编号:2025-104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6年发生金额 | (2025)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1-11月)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业务消费等 | 1,230,000.00 | 102,813.44 | 公司2025年1-11月与关联方新朵酒店、新创制衣和新萌制衣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小于上年预计金额,公司基于后续交易可能存在一定波动,因此在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金额时与上年实际发生额会存在一定差异。 |
|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出售电力及提供能源服务等 | 500,000.00 | 290,387.49 | |
|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 其他 | 租赁 | 1,520,000.00 | 1,183,836.64 | |
| 拟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提供银行 贷款担保、保证 | 100,000,000.00 | 32,490,000.00 | 基于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预计 | |
| 合计 | - | 103,250,000.00 | 34,067,037.57 | - |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4.自然人:钱玉明
住所:浙江省海宁市硖石街道塘桥弄6号关联关系: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履约能力: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姚华、姚新民、姚芳、张良华、钱玉明、吴朝云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定价政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
2.定价依据:双方在参考同期同类产品或服务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协商定价,且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公允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
(二) 定价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合理必要,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正常经营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预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
七、 备查文件
(一)《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
(三)《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