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大街2888号朱老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先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5,889,4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889,47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余申奥、李坤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