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726 证券简称:朱老六 公告编号:2025-089
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朱先明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58,960,475 | 57.99%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 朱先林 | 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7,362,500 | 7.24%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 朱先松 | 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5,153,750 | 5.07%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 朱先莲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2,722,500 | 2.68%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 李殿奎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511,250 | 1.49%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 朱瑛 | 高级管理人员 | 182,000 | 0.18% | 股权激励、新三板市场集中竞价取得 |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 (股) |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 原因 |
| 朱先明 | 不超过1,550,000股 | 1.52%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 朱先林 | 不超过190,000股 | 0.19%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 朱先松 | 不超过 130,000股 | 0.13%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 朱先莲 | 不超过70,000股 | 0.07%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 李殿奎 | 不超过40,000 股 | 0.04%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 朱瑛 | 不超过53,000股 | 0.05%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股权激励、新三板市场集中竞价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先明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先林、朱先松、朱先莲、李殿奎拟在本次公告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票在精选层公开发行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先明及其亲属朱先林、朱先松、朱先莲、李殿奎关于股份流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2020年9月12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并进入精选层挂牌之日,不减持公司股票。
2、自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要求进行减持。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3、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
(二)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未来12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涉及控制权变动的安排。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股东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