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9月25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6年1月20日,公司收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鉴于事务所内部项目团队重组调整,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江凯不再负责该审计项目,现委派宋朝霞接替陈江凯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签字注册会计师由蔺彦明先生、陈江凯先生变更为蔺彦明先生、宋朝霞女士。
二、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1.基本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宋朝霞。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宋朝霞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签字注册会计师宋朝霞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