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