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93 证券简称:阿为特 公告编号:2025-117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宝安公路917号1幢三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汪彬慧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480,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37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8%。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0,84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上海阿为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阿为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0,84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上海阿为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阿为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0,84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上海阿为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阿为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0,84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上海阿为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阿为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0,84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上海阿为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阿为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六)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00 |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 80,844 | 100% | 0 | 0% | 0 | 0% |
| 2.00 |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80,844 | 100% | 0 | 0% | 0 | 0% |
| 3.00 |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 80,844 | 100% | 0 | 0% | 0 | 0% |
| 议案 | |||||||
| 4.00 | 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 | 80,844 | 100% | 0 | 0% | 0 | 0% |
| 5.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80,844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汪东、方长丰
(三)结论性意见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