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莱特”或“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6年2月9日,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莱特”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000张,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20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5,252,830.21元,到账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3月7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 |
| ) |
| ( |
| ) | 投入进度( |
%
| ( |
=
| ( |
/
| (1) |
智能型高效风机建设项目
克莱特 140,000,000.00 0.00 0.00%2 补充流动资金 克莱特 60,000,000.00 0.00 0.00%
合计
- - 200,000,000.00 0.00 0.00%截至2026年3月7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如下: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 专户账号 | 金额(元) |
克莱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 216955542352 56,792,452.83克莱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15560201040045862 80,000,000.00克莱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 631900069810008 60,000,000.00
合计
- - 196,792,452.83
2、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9,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款、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股东会会议决议的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2、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3、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①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
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实际收益;
②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③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
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②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
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③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④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款、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